主办单位:新疆有色金属工业(集团) 有限责任公司
工信部备案号:新ICP备10003441号 公安备案号:65010302001270
2月17日,自治区首批“新疆工匠”项目人员入选暨人才培养启动视频会议召开。会上公布通过评定的208名"新疆工匠"。新鑫矿业阜康冶炼厂高级技师、重冶湿法冶炼工刘如钊,高级技师、电工粟晓东,技师、化验员刘雪;新鑫矿业亚克斯公司技师、主提升机操作员王佳楠4人当选。
“新疆工匠”项目实施单位以企业为主、院校为辅,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,入选人员可利用实施单位现有平台和资源,采取师带徒、项目研发技术攻关等方式开展人才培养,也可利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载体进行人才培养。
对于“新疆工匠”项目入选人员,自治区将按照每人每个培养周期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,给予“新疆工匠”项目相应的经费支持,“新疆工匠”培养周期为1-3年,每名项目入选人员,在培养周期内最少要培养5名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。
组织实施“新疆工匠”项目,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着眼于新疆经济社会长远发展、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。2022年5月,自治区党委、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明确提出要紧紧围绕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对人才的需求,支持重点行业领域实施一批人才培养项目,补短板、强弱项,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;实施“新疆工匠”项目,每年从企业、院校等单位遴选300名优秀高技能人才、一线优秀技能人才,作为“新疆工匠”项目入选人员,依托其所在单位实施以师带徒模式为主的“新疆工匠”培养项目。
(培训中心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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